2007年11月中,法國格爾諾柏第2大學(Grenoble II)教育研究所Charles Hadji教授應本校教育系所邀請來臺訪問,並應教育評鑑與發展研究中心之邀進行專題演講。
Hadji教授於2002年擔任法國格勒諾布爾第二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榮譽教授,學術專長為教育評鑑(Educational Evaluation)、教育哲學(Educational Philosophy)、教育研究法(Research Method in Education)、及國際高等教育比較(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in Higher Education)。近年的研究主題針對青少年暴力行為進行社會學之考察與探討,並論述教育評鑑如何協助消
弭此一社會現象。
在此次專題演講「置身於混亂社會中,學校所面臨的挑戰:以暴力問
題為例」,Hadji教授以兩部分來論述日益受暴力影響的社會關係、學校面
臨矛盾的窘境、及學校的使命為何。
社會問題 v.s. 事件現況
Hadji教授於演講中指出目前整個大環境的背景已強烈威脅社會以及置身其中的學校,而一般大眾也認為目前的社會是一種病態、使人感到不安全感的社會。但這樣的感覺也許是下列四項因素造成的:(1)會依照年齡的增長而有不同感覺、(2)隨著生命經歷的成長,感受度也會有所改變、(3)「抓住一切」的感覺、(4)一種世界「災難化」感受的特殊表達。
然而,事實上,伴隨著攻擊事件,法國暴力情況有四大攀升的現象:(1)50年代開始,爆發謀取錢財的事件(竊盜、闖空門、搶劫等),自1950年至1992年「掠奪」事件暴增13倍,而2001年有60%以上的違法事件都是竊盜罪。(2)都市暴力事件增加,於2005年1月至10月間,共有七萬件違法事件,其中40%為棄車縱火事件。(3)攻擊事件持續增加,自1996年至2005年大幅增加80%。(4)不平等造成「犧牲化」的現象,使得弱勢族群對自身安全備感擔憂,貧困且居住於偏遠地區的族群,往往容易成為暴力下的犧牲品。
引發暴力的複雜因素包含個人成長背景、社會或心理因素、及不穩定的
經濟因素。例如缺乏物質與情感滿足、童年時期受到虐待、家庭破碎、乏
人看管照顧、嗑毒都屬於個人成長背景因素;針對社會或心理因素,Hadji
教授則提出團體的不良影響也會導致暴力;另外,當某人掉進了窮困的陷
阱或是居住在貧民窟,則不穩定的經濟因素會進而引發暴力情事。
除此,惡性循環也是影響社會問題日益嚴重的重要因素。關於惡性循環,Hadji教授提出三大循環。第一種是「個人既定模式失敗的循環」,指的是從家庭破碎、輟學、尋找工作困難、失業到司法問題,參與滋事的青少年在過程中是被認定背負著「破碎的命運」;第二種是「短期群體的循環」,就如同警察與青少年恆久以來的對峙,青少年成為警察的眼中釘導致報復、暴力、仇恨口角,最後造成緊張對峙。第三種是「長期群體的循環」,就如從失業、無所事事到遊手好閒,接著有些人就可能犯法、害怕、仇外,最後就變成擴大的排擠效應。
以上提到的三大循環會持續導致社會的不安定,人心的不安全感。因此教授針對如何使社會安定,人心得到安全感,提出統整的看法及建議:分裂的社會,必須重建社會連結的關係;滋事者與其受害者雙方「自我放棄」的感受,必須重整發展區域並鼓勵肯定當地民眾;風暴中的教育機構,必須予以重新定位及定義;身分認同的危機,必需重新認同群體生活的意義,使少數族群找到其他合法地位。此外,提出三點可著手處理的要項:(1)藉由提供工作,協助其進入社會(經濟發展與培訓)、(2)對抗歧視與不平等待遇、及(3)重建群體認同感(同一國籍)。另外,藉由教育與訓練,可以深入個體的生活,重整教育機構「學校」,使其「功能」符合教育目的。最後提出要能正面有效地解除上述危機,學校勢必需要重新調整其定位,提供每位學生多種協助發展的方法,使學生得以解脫三大循環的宿命。
教育實施的手段與方法
關於教育實施的手段,在三個面向提出其不必要的手段。第一個是在面對責任化的挑戰時,不能允許青少年脫離社會生活,必須要擺脫「藉口的文化」,所謂的藉口的文化係指假如社會暴力有其理由,而這些理由也無法為其惡行辯解,那麼犧牲社會也無法為暴力受害者提出辯護理由,因為在社會價值中沒有人希望學校有負面的成果。第二個是學校應糾正學生總認為「錯在別人」的想法,學會應該為自己行為負責,絕不容許學生逃避「學生」的責任,老師也應幫助學生從「基本錯誤」中學習,心理學者常提到高估內在、個別、不平衡的因素都是基本錯誤,因此,提高內在價值對教育者而言是絕對必要的,這可幫助每位學生了解自己的前途。第三個是對於公民訓練的挑戰,不能因為私人因素而勞動公眾,引導學生超越「地域」歸屬感,看見並尊重彼此共通的世界性認同感與共同的利益做努力。
Hadji教授強調活在社會中人必須以全體考量為優先,不應以自己的想法為主要考量。此外也指出若與學
校暴力相抗衡時,有幾項權利的原則不可不知:(1)法律是一視同仁的、(2)所有違法事
件都應受到懲處、(3)沒有人可以自行執行司法、(4)沒有人可以自行擔任法官與原告。
另外,何謂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在禮貌學習的挑戰上,我們不能夠誤認強者所訂的規則就
是王法。Hadji教授引述Sebastian Roche的著作,來說明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只要對社
會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都稱之:(1)擾亂、甚至含有攻擊性的舉止、(2)在公眾場所拓展自
我範圍(不分私人與公共空間)、(3)與對方關係緊張(不含敵對關係)的時候、(4)傷風敗
俗、裁員。也指出教育者應該成為「公眾地方保證人」,強制執行「公眾地方使用規則」,使「得到贊同」的「公共規定」能夠有效執行。
在教育實施的方法上,Hadji教授指出在面對三種不同的挑戰,有不同的引導方法。面對資格化的挑戰,應以技能養成為優先,知識傳授為次要,因為目前青少年與大學生對於自己的能力,面臨強大的不確定感,所以首先應該針對基本能力的培養使符合社會的需求,這些基本能力包含溝通能力、與他人合作、判斷能力、學習能力。再者,應以工作市場狀況為教學考量,強化職場教育、學習與養成訓練。目前沒有學位或不具備學經歷的青少年,總是面臨生活的不確定感,甚至失業,而且,法國每年有16萬名青少年輟學,三年後成為失業族群的佔40%,另外每年也有8萬名大學生,未取得大學學位即輟學。不過現在的CAP政策提供較完善的就業保證,避免接受高等教育後,卻一事無成的困境。所以學業與文憑的分級、文憑的種類、及訓練養成的專長都是與職業接軌的條件。
面對個人發展的挑戰,則指出應該要學習能夠學習的項目,而不是為了學習而學習,學習是要藉由開放的心態而增加知識。而成功的教育多由包容錯誤開始,因此應接納學生犯錯的可能性,並且指導避免不必要的錯誤,多協助學生學習面臨事情能夠適當處理。教授認為學習應以「人類」為宇宙中心,發展及強化本身的能力就會成功。
面對於人情倫理的挑戰,則認為金錢掛帥的亂象正是影響整個社會價值觀的亂源,教授解釋我們已進入金錢主導的社會,尋求最大利益成為人類關係的唯一動力,人類的關係
裡,不再有價值,只有金錢的附加價值。他認為一個社會「值得」是因
為它允許每個人和平相處,發展其潛能與「力量」,不帶給他人困擾,
並尊重他人的權利,以發揮其力量與潛能。學校的教育使命,在於將每
個學生導向歸於原有價值的位置上,學校是第一個接觸的公眾空間,人
們可以從中學習與他人和平相處,使學習真正的成功,不再於依據外在
標準,而是在於價值觀的養成。